一位听众反映这样一个现象:1号早上5点半到6点,半个小时的时间里,她在火车站的出口处乘坐出租车,连续乘坐6辆都被拒载,要么就是一口价,不打表的情况下可以乘坐。听众表示,如此不文明的行为如果是被外地游客遇到,太影响济南的形象了,只为挣钱却忽视了自己的社会责任。由于火车站停车区域的划定,一些盘踞在停车场的出租车司机才乘机挑肥拣瘦,拉远不拉近,讨价还价.
节目之后记者联系了12319(这属于拒载,如果是能提供车牌号我们是可以落实的)
记者从客管办方面了解到,类似的情况确实存在,他们也正在加强监管。
2006年3月30号,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通过了《济南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》,条例的第二十条第六款有这样的规定:开启空车待租标志后不得拒绝运送乘客,运送乘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服务,如有违反规定的,由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对出租车司机处以一百元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另外出租车公司对本公司违规出租车进行查处,他们考虑到每年行业管理部门的星级评定,对投诉率这一块的考核很严,他们会下重手处罚吗?此外,乘客打车,不可能偷录、偷拍,拿不到车票和出租车车牌号,乘客又拿什么作为证据?
记者查找了最近几年的新闻报道,类似的情况几乎每年都会有,即便是这样被大家广泛痛斥,被媒体频繁曝光的现象,却依然是年年类似,年年重复,似乎已成为顽疾,市民只能是无奈的接受现状,为什么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,类似的现象依然屡禁不止呢?如果出租车驾驶员的素质在提高一些,有关部门的监管再严一些,法律法规再细化一些,类似的情况是不是就能少一些呢?
如果您遇到拒载现象,最好及时拨打12319进行投诉,捍卫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可以规范济南市出租车以及整个城市的形象。